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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新生如何保留入學資格?

僑外新生如何保留入學資格?
說明:
1. 新生(含轉學生)因重病需長期治療、懷孕(含生產、哺育幼兒)、服兵役、教育實習不能依規定時間註冊入學者,應於註冊繳費截止日前檢具相關證明,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核准後展緩入學一年。
2. 保留入學資格請親自或通訊向教務處蘭潭校區註冊組(或民雄校區教務組、新民校區聯合辦公室)提出申請(學士班學生須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本校審查後,具函通知審查結果。
3. 新生未繳交畢業證書者,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時,仍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備驗,驗畢後隨保留入學資格同意函發還。
4. 委託他人辦理者,請檢附申請人委託書。
相關連結:
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作業要點:https://www.ncyu.edu.tw/ncyu/Subject/Detail/19188?nodeId=1050
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1120906

僑外新生如何辦理休學?
說明:
(一)辦理休學者仍需完成網路報到及註冊繳費。
(二)依本校學則第 7 條規定:新生及轉學生未完成報到及註冊手續者,不得辦理休學。當學期入學新生需完成註冊取得學籍後方得辦理休學,學期開始上課前辦理休學者,全額退費。
請檢附
1.學生本人國民身份證影本
2.學生本人郵局存簿影本或銀行存簿影本 ,寄至本校教務處(地址如下),
信封上請註明系(所)別。
3.回郵信封(通訊辦理休學者,務請備妥,以利寄回休學證明書)。
4.畢業證書正本(新生尚未繳交畢業證書者,於辦理休學時仍需繳驗,本校驗畢後隨休學證明書發還)。
校址:
◎蘭潭校區教務處註冊組(負責農學院.理工學院.生命科學院等)
600 嘉義市學府路 300 號 電話:05-2717020~22
◎新民校區聯合辦公室(負責管理學院)
600 嘉義市新民路 580 號 電話:05-2732951
◎民雄校區教務組(負責師範學院及人文藝術學院)
621 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 85 號 電話:05-2068609~11

相關連結:
新生休學申請書113.06
在校生休學申請書
點閱 點閱:92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06-28 10:42 發布單位 發布單位: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