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與面試試場位置公告及注意事項
【筆試注意事項】
一、6/17(星期三)上午10時,筆試開始。9時55分預備鈴響,考生可以進入試場。除了應考文具之外,手機及其他電子通訊器材、各式計算器、書籍、紙張、等物品,均不得攜帶進入考場,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二、考生須於規定考試時間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機車駕照、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替代)」入場,當日考試結束前未提供准考證,依規定扣各該科成績3分。
三、遲到逾二十分鐘者,不准入場。已進入試場者,四十分鐘內不得出場。
四、筆試試場:人文館、創意樓
【面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於規定考試時間,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機車駕照、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替代)」入場面試,當日考試結束前未提供准考證,依規定扣各該科成績3分。。
三、若未於公告時間報到者,將安排於該場次的最後一位面試(以休息時間分為上半場、下半場)。
四、若於該組均完成面試後才報到者,則不予面試。
五、面試時間為8分鐘,7分鐘響鈴一聲(提醒),7分30秒響鈴二聲(預備結束),8分鐘長按響鈴(結束面試),考生即應離場。
六、面試試場:科教館、人文館
七、面試順序當天仍有異動可能,實際面試順序以當天現場公告為主,面試時間為「預估值」,當天亦可能因現場突發狀況(如前一位考生提早結束面試,或收拾個人物品離開試場速度不同、或有人因故缺考) 而使進度提速或延後,為了確保您的權益,建議您當天下午務必預留完整的空檔,並依規定提早報到,以免錯過報到及面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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