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主旨:再次提醒本校115年度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實地訪評之「畢業生座(晤)談名單」邀請原則,請查照。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高教評鑑中心)115年5月18日電子郵件通知辦理【如附件】。
二、有關「畢業生座(晤)談名單」邀請原則,請各受評單位詳閱前開附件提醒說明,其重點摘要如下:
(一)不宜包含「現就學於受評單位者」及「現任職於受評單位者」。
(二)以座談為原則,邀請約3至6位近5年之畢業生,且以各班制皆有代表為原則。
(三)若畢業5年內畢業生人數已足夠,即無需邀請畢業超過5年之畢業生。
(四)有關座(晤)談抽樣名單下載及上傳確認名單,作業過程如有疑義,請逕洽所屬負責專員聯繫與確認(請各受評單位參閱高教評鑑中心「評鑑資訊管理整合系統」下載之抽樣名單,名單下方即有負責專員姓名與聯絡資訊)。
此致
各學院及各受評單位
研究發展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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