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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校115年度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實地訪評之「行前規劃」、「校園平面圖」及「各學院及受評單位窗口一覽表」等相關事宜,請查照。

   

主旨:檢送本校115年度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實地訪評之「行前規劃」、「校園平面圖」及「各學院及受評單位窗口一覽表」等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高教評鑑中心)1141112日高評字第1141001390號函說明二,本校委託高教評鑑中心辦理115年度品保認可作業,計有45個系所學位學程參與受評,訂於115530日、61日至65日辦理實地訪評,認可效期為11611日起至1211231日止,預計1158月公布認可結果【如附件1】。

 二、為啟動115年度品保認可作業,並協助各受評單位順利通過認可,依113913日奉鈞長核可簽案,及1131029113年度第1次「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品質保證執行小組」會議紀錄,依循前一週期(109年度)「行政主動支援、學院協調督導、系所積極辦理」之作業原則辦理【如附件23】。

 三、關於請各行政單位主動支援相關事宜

  (一)115年度品保認可作業資料準備範圍為110學年度至114學年度上學期,本處前於1131211日、114326日及92日(共3次)週知全校各行政單位(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圖書資訊處、產學營運及推廣處、研究發展處、國際事務處、秘書室、體育室、主計室、人事室、環境保護及安全管理中心、師資培育中心、語言中心、永續發展暨社會責任辦公室),協助提供各式參考或佐證資料,及「教育部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以下簡稱校庫)」對應之填報人員名單,供各受評單位參考運用,俾以落實行政主動支援【如附件4】。

  (二)建請上述各行政單位負責提供各式參考、佐證及校庫資料之業管人員(或指派代理人),務必於530日、61日至65日實地訪評期間協助配合留守,俾利訪評委員對於相關資料提出疑義時,各受評單位可儘速洽詢與聯繫。

 四、關於請總務處協助上開實地訪評期間各項支援事宜

  (一)請協助加強各校區及各受評單位周邊環境維護(每日區域及路線請參閱各校區「校園平面圖」,如附件5),俾以增進訪評委員正面良好印象(請各受評單位亦同整備)。

  (二)請檢視各項檢修工程之施工期程,如需停電施工,請協助調移施工期程,俾以確保實地訪評期間不停電。

  (三)高教評鑑中心將於實地訪評前3工作天提供訪評委員名單,及自行開車委員之車牌號碼,屆時請駐衛警察隊協助導入車牌辨識(本處另行提供清冊),俾利訪評委員直接入校。當日如有需要(如臨時變換車輛、洽詢入校路線等),亦請協助電話聯絡研究發展處、受評單位或機動性引導訪評委員。

 五、各受評單位行前規劃

  (一)請各受評單位務必仔細詳閱各校區「校園平面圖」各項標示【附件5】,儘早規劃引導動線,並請務必確實指派專人「高教評鑑中心大型接駁車入校停車處」「自行開車委員入校停車處」舉牌引導訪評委員前往預備會議室。

  (二)實地訪評作業結束後,請各受評單位指派專人協助陪同訪評委員至統一集合搭車處:蘭潭校區-行政中心;民雄校區-行政大樓;新民校區-管理學院A

  (三)請各學院及各受評單位再次檢視、確認或更新聯絡窗口資訊【附件6】,尤是上開接駁車入校停車處及自行開車停車處洽接人員,以避免訪評當日第一時間無受評單位人員接洽訪評委員聯絡資訊如需異動調整,修正處請以黃底紅字標示,若無需修正亦請回復告知

 六、請各學院於430日(四)中午12時前,協助以「學院」為單位彙整,逕將「各學院及受評單位窗口一覽表」電子檔(docx檔)【附件6】擲送eric678@mail.ncyu.edu.tw本處楊宗鑫先生,俾利彙整提供實地訪評聯繫之用。

 七、115年度品保認可作業近期重點時程摘要如下:

作業項目

重點時程

下載晤談抽樣名單,並進行聯繫確認

516日至522

上傳確認座()談名單(含畢業生代表)、下載第2次待釐清問題

523日至529

訪評委員名單提供

實地訪評(530日至65日)前3工作天

下載實地訪評報告初稿、上傳申復資料(若有申復才需上傳)

預計624日至78

下載實地訪評報告定稿及認可結果

預計8月底前

此致

全校各單位(含民雄校區聯合辦公室、新民校區聯合辦公室)

研究發展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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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47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23 13:52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4-23 13:52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