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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轉型正義教育」先導型計畫_校內截止日115/04/06

近年來社會對民主發展、人權保障、歷史記憶與社會修復之關注逐漸提升,為引導大學以教育與社會實踐回應多元轉型正義議題,爰推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轉型正義教育先導型計畫,期大學能發揮整合教育、研究與社會實踐能量之角色。
※詳請參閱附件一「轉型正義教育先導型計畫徵件須知-公告版」。
一、 提案資格
(1). 計畫主持人須為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
(2). 每校至多2件,由學校衡酌量能統一提報。
(3). 同一教師至多擔任一件本次先導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
二、 計畫期程:本計畫執行期間自115 年 8 月 1日起至116 年 7 月 31日止,為期一年。
三、 補助基準:每案補助金額至多新臺幣 100 萬元整。
四、 重點子議題(擇一或多項子議題整合)
(1). 政治與制度面向轉型正義 
(2). 族群與原住民族轉型正義 
(3). 性別、家庭與身體政治之轉型正義 
(4). 環境、空間與發展之轉型正義 
(5). 文化、記憶與知識之轉型正義 
五、 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115年4月6日(一)17:00前將申請書(附件二)電子檔寄至usr@mail.ncyu.edu.tw。
六、 聯絡窗口:永續發展暨社會責任辦公室05-271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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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41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03 14:59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3-03 14:47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永續發展暨社會責任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