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主旨:重申有關本校115年度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格式不可自行更改、調動或增刪,以免影響實地訪評作業及品保認可結果,請查照。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高教評鑑中心)115年1月20日電子郵件通知(附件1),若干受評單位未將「自我評鑑報告書」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自我評鑑報告必填表單」檢核表】一併上傳至「評鑑資訊管理整合系統」(https://iqa.heeact.edu.tw),請各受評單位確實檢核並上傳,另關於「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格式及其指標相關問題,彙整說明如下:
(一)撰寫格式不可自行更改、調動或增刪,以免影響實地訪評作業及品保認可結果。
(二)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自我評鑑報告必填表單」檢核表請務必確實檢核並上傳,且確實檢核各應附表單是否已置入。
(三)「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格式既定的「核心指標」、「核心指標檢核重點」文字不可變動或調整。
(四)受評單位可自行評估新增特色指標,或將特色內容融入既有核心指標項下補充說明與呈現特色。
(五)另再次提醒各受評單位務必依據高教評鑑中心所提供之「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格式、核心指標以及撰寫頁數限制等規範撰寫報告書。
二、檢附「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格式及歷次相關通知如附件2~4。
此致
研究發展處 敬啟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