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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有關本校115年度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格式不可自行更改、調動或增刪,以免影響實地訪評作業及品保認可結果,請查照。

   

主旨:重申有關本校115年度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格式不可自行更改、調動或增刪,以免影響實地訪評作業及品保認可結果,請查照。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高教評鑑中心)115120日電子郵件通知(附件1),若干受評單位未將「自我評鑑報告書」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自我評鑑報告必填表單」檢核表】一併上傳至「評鑑資訊管理整合系統」(https://iqa.heeact.edu.tw),請各受評單位確實檢核並上傳,另關於「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格式及其指標相關問題,彙整說明如下:

  (一)撰寫格式不可自行更改、調動或增刪,以免影響實地訪評作業及品保認可結果。

  (二)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自我評鑑報告必填表單」檢核表請務必確實檢核並上傳,且確實檢核各應附表單是否已置入。

  (三)「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格式既定的「核心指標」、「核心指標檢核重點」文字不可變動或調整。

  (四)受評單位可自行評估新增特色指標,或將特色內容融入既有核心指標項下補充說明與呈現特色。

  (五)另再次提醒各受評單位務必依據高教評鑑中心所提供之「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格式、核心指標以及撰寫頁數限制等規範撰寫報告書。

 二、檢附「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格式及歷次相關通知如附件24

此致

各學院及各受評單位

研究發展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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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74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1-21 09:18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1-21 09:18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