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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4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獲獎名單

國立嘉義大學114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試辦計畫

獲獎名單

學院

系所

姓名

審查結果

師範學院

教育學系博一

郭○綸

11481日至115731日每月獎學金4萬元

(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2萬元、校內自籌-含系上經費、計畫型補助經費、產學合作計畫經費補助2萬元)

管理學院

行銷與觀光管理學系觀光休閒管理博一

賴○瑋

農學院

農業科學博士學位學程博一

 

農業科學博士學位學程博一

黃○崴

農業科學博士學位學程博三

張○任

※教育部博士生獎助學金甄選條件:

(一)  獎勵對象:

1.   當學年度本國籍且非在職之博士班1至3年級學生(學生年級以教務處學籍資料為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受領(獎勵期間發生者,自事實發生日次月起終止本獎學金,且不再恢復):

(1)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

(2)     休學、退學或畢業者。

(3)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回(入)碩士班就讀。

(4)     已支領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者。

(二)  獎學金金額與年限:

1.   每名獲獎博士生每月獎學金4萬元,含教育部補助經費2萬元,與院系所經費或指導教授提供之經費、其他計畫型補助合作企業或機構提供之經費、或博士生兼任教學助理、研究助理所得薪酬等合計2萬元。

2.   獎勵期間自當年度8月1日起至隔年7月31日止,惟當年度9月為博士班3年級學生,獎勵至博士班3年級止。

3.   獲獎名單確定後,由各院系每月造冊核發當學期獎學金。

(三)  評選標準:

由學院系所依據所訂甄選標準,評估博士生所提學習與生涯規劃書、研究主題之產業需求鏈結、產學合作意願評估、研究學術價值發展性及社會價值貢獻等甄選條件,決定推薦順序,再經校級複審會議決定。

(四)  續領資格及定期評量機制:

獲獎生應於每年獎勵期間結束前二個月,提出該年度之學期成績、學術研究領域成果、產學合作執行情形及參與國際化活動等之完整報告,送交所屬學院進行評量審核,通過者始具下一學年度獎學金之續領資格:學院應將博士生定期評量報告及院級審核會議紀錄,於各年度獎勵結束前送校級會議備查。

(五)  獎勵成果效益追蹤機制:

1.   獲獎生有義務配合本計畫提供在校期間之學業研究表現、畢業後一、三、五年之流向及提供通訊資料,並提供取得博士學位之就業狀況或職涯發展方向與規劃。

2.   為收集畢業流向問卷,於每年6月至11月上旬,辦理畢業後1年、畢業後3年及畢業後5年之本國籍畢業生問卷調查,第一階段由系所協助畢業生問卷填答並提供系所端獎勵辦法,另外為獎勵完整填答提供填答者抽獎二名。第二階段由學生職涯中心依填答後問卷進行分析報告,提供系所參考。

3.   獲獎人及指導教授有義務提供獲獎人畢業後3年內之個人通訊資料,及配合本校畢業生流向調查1、3、5年填寫。

4.   本校每年針對獎學金獎勵成果進行效益追蹤,包含獲獎人在校研究成果、研習內容、職涯發展方向及取得博士學位者之就業狀況或職涯規劃等。

點閱 點閱:134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5-11-18 14:05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11-18 13:59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招生與出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