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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專業及中教專門課程採認申請

113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專門採認公告

注意事項:

需要抵免採認的課程:(非師培中心開設課程或非師培中心師資生時修習課程)

※例如:外校課程、系上課程、預修師培中心課程。

※修畢學期教育專業採認:

()適用對象:預計於1132學期申請修畢師資職前課程之師資生,請務必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提出申請。

(二)申請期間: 113學年度第2學期採認(抵免)申請期間為114年2月/24日星期一8點至114年3月7日星期五17:00截止。


(三)應填妥文件:

1抵免採認申請單(附件)

2學分表(請依序用螢光筆劃記並編號)(參考範本)

3成績單(請依序用螢光筆劃記並編號)(參考範本)

4預抵認課程切結書(113學年度第2學期仍在修習課程預先抵認用)(附件)

必要時檢附授課大綱、學分證明等相關佐證資料。

(四)請班代可先預訂一個日期請同學交件(文件核章處申請人要簽名),後統一送至師培中心,未依班代規定日期繳交同學須自行親送師培中心。

(五) 教育專業課程每一科抵免採認學分之成績不得低於70分,其修習學年度至申請學分抵免採認學年度已超過十年者,不得辦理抵免採認。

(六) 已辦理完成抵免採認學分之科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請退抵。

()113學年度第2學期仍在修習之教育專業課程須預先採認,以選課確認單代替成績單(仍須要編號劃記,註明113-2修習中),需附上預抵認課程切結書

()未於期間繳交致權益受損者自負責任,本學期畢業同學請確認學分皆已抵免採認完畢。


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教教育專門採認


一、收件日期:114年2月24日星期一8點至114年3月7日星期五17:00截止。

二、師資生申請採認時應檢具

1專門採認申請表(附件)

2專門課程學分表(請依序用螢光筆劃記並編號)(參考範本)

3歷年成績單(請依序用螢光筆劃記並編號)(參考範本)

4預抵認課程切結書(113學年度第2學期仍在修習課程預先抵認用)(附件)。

三、113學年度第2學期仍在修習之教育專門課程須預先採認,以選課確認單代替成績單(仍須要編號劃記,註明113-2修習中),需附上預抵認課程切結書。

四、請班代可先預訂一個日期請同學交件(文件核章處申請人要簽名),依系所分類(送至某系所的集中放一起,例如送外語系的放一起,送輔諮系的放一起)後統一送至師培中心,未依班代規定日期繳交同學須自行親送師培中心

五、教育專門課程每一科抵免學分之成績不得低於60分,其修習學年度至申請學分採認學年度已超過十年者,不得辦理採認。

六、各教育專門課程與各教育專業課程不得重複採認學分。

七、未於期間繳交致權益受損者自負責任,本學期畢業同學請確認學分皆已抵免採認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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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1568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5-03-04 12:11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02-19 10:33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師資培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