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中教加科、小教加註、註記次專長學分證明書業務辦理期間規定修正:(屬於第二張教師證,非首張教師證辦理期間及規定)
業務申請日期為辦理各師資類科註記次專長作業收件前一個月至當月期間(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具體日期以實際公告為準。
加科加註規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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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12-19 15:13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4-12-1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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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師資培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