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
聯絡單位:註冊與課務組
聯絡電話:2717020-2
民雄教務組
2068609-8611
新民校區教務
2732951、2986
主旨:為因應教育部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職涯發展需求,有意願申請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之學士班學生,可依規定提出申請。
說明:
一、適用對象:94年次以後就學役男,兵役役期恢復為一年。
二、相關權利義務:請依本校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要點辦理(https://myppt.cc/5kXmiq )。
三、申請日期:每學期加退選截止日期前申請則當學期適用,逾期申請則自次學期適用(附件1)。(請注意:申請者每學期均須重新再提出申請)。
四、請於欲彈性修課當學期之網路加退選截止日前填妥本校「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申請書」(附件2)送經學系導師及系主任審核後,再送各校區學務單位及教務單位完成相關申請則當學期適用,逾期申請則自次學期適用。
教務處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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