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2年9月5日
聯絡單位:註冊與課務組
聯絡電話:2717020-2
民雄教務組
2263411#1112
新民校區教務
2732951
主旨:為因應教育部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職涯發展需求,本學期若有意願申請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者,可於112年9月15日前提出申請。說明:
一、適用對象:94年次以後就學役男,兵役役期恢復為一年,針對是類於就學期間服役之學士班學生提供彈性修業措施。
二、相關權利義務:請先依據教育部「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附件1)辦理,俟學校規章通過後將公告實施。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行事曆規定之選課截止日(112/9/15 )前。(請注意:欲申請者每學期均須重新再提出申請)。
四、請於9月15日前填妥本校「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申請書」(附件2)送經學系導師及系主任審核後,各校區學務單位及教務單位完成相關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教務處 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