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資格:
(1) 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及港澳生(不含碩博士生)。
(2) 學業成績:在學期間學業成績(不含113學年度第2學期)平均達88分以上或平均為該科系前5%。
(3) 操行成績: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需達80分以上。
(4) 需持有僑委會i僑卡。
(5) 本獎項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均不得請領。
2. 繳交期限:請於2025/3/7(五)前將資料送至國際處。(新民及民雄校區請於駐點時間將申請資料交給駐點同仁或交到蘭潭國際處)
3. 得獎學生須以當地國語言撰寫留學臺灣心得(馬來西亞及港澳學生以華語撰寫),並提供生活照1張,俾利刊登僑委會僑務電子報。
僑務委員會來文
申請表
【轉知】僑務委員會「2025年畢業僑生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獎」開始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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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5-02-19 09:31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02-19 09:30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