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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1. 申請對象:僑生(大二、碩二以上;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
2. 申請時間:每年1~2月。
3. 申請條件:
(1) 未領取僑委會「前一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2) 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3) 須持有僑委會i僑卡。
4. 申請方式:系統開放後線上申請。
5. 核定期限:1年1次。
6. 金額:視獎學金決定。

點閱 點閱:11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09-09 16:17 發布單位 發布單位: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