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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外籍生傷病醫療保險常見問題

Q1: 何謂僑生傷病醫療險?

使僑生遇有傷病及意外事件時,得以儘快就醫,僑務委員會特訂定「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https://law.ocac.gov.tw/law/LawContent.aspx?id=GL000156),並委託保險公司辦理僑保。


Q2:
僑生/外籍生傷病醫療險保險承保規範有哪些?

 

保險內容

()診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於本契約生效後加保之被保險人,則係指加保之翌日起)因疾病或傷害,而於醫院或診所接受門()診診療者,本公司按醫院或診所實際收取之門()診醫療費用(包含診察、處方、醫藥、檢驗或X光檢查等之全部費用),給付「門()診醫療保險金」,但每次最高給付金額以1000元為限。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於本契約生效後加保之被保險人,則係指加保之翌日起)因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但每日最高給付金額以1000元為限:

1.超等住院之病房費差額。

2.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費。

3.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於本契約生效後加保之被保險人,則係指加保之翌日起)因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但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最高給付金額以12萬元為限:

1.醫師指示用藥。

2.血液(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

3.掛號費及其證明文件。

4.來往醫院的救護車費。

5.手術費用。

6.手術室、手術後恢復室或急救室及其設備之應用。

7.材料費。

8.化驗室檢驗、心電圖、基礎代謝率檢查。

9.復健治療。

10.麻醉劑、氧氣及其應用。

11.放射線診療費。

12.血液透析費。

13.注射技術費及其藥液。

14.檢驗費。

15.治療費。

投保規定

被保險人資格:限外籍生(含陸生及僑生本人投保。

投保年齡限制:14~50

本險一律以『記名方式』投保。

保險期間:一年

繳費方法:年繳、半年繳。


Q3:如何申請僑生/外籍生傷病醫療保險理賠?

一、注意事項

1102年度起開放全國各地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就診。(不需門診就診單)
2、參加僑保僑生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因傷病保險事故接受門診治療時,門診費用先行自付,之後檢附醫療文件提出理賠申請。


二、申請文件及手續

()請備妥各項申請所需文件並送至境外生事務組
(1)理賠申請書(113.08版)
填寫基本資料;受益人欄必須由被保險人學生親自簽名,加蓋學校及代表人及經辦人章,身份證字號填寫必須以學生之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或統一證號;理賠金是用匯款,辦理匯款學生必須是辦理金融機構所用之身份證字號(一般是居留證號或統一證號),填寫在匯款帳戶之身分證欄內;如無辦理金融機構存摺,請另填寫票據變更申請書。
(2)醫療診斷書正本(必須蓋醫院及醫師章)
(3)醫療收據正本及醫療明細
(4)僑生需附在台居留證影本
(5)在學證明(請先列印學生證正反面並至教務處蓋上在學證明章)
(6)存簿影本(匯款用)

 
()送交境外生事務組,蓋章認證後,由本處每月15日統一寄送至國泰人壽公司。(申領現金者須受益人親臨國泰人壽服務中心櫃檯辦理)

 

三、理賠給付

1、各項保險金由本國泰人壽以匯撥、記名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或現金方式給付(申領現金者須受益人親臨國泰人壽服務中心櫃檯辦理)
2、選擇以匯撥方式給付者,應提供受益人匯款帳號並附上存摺封面影本,如有帳號填寫錯誤或不全者,國泰人壽不負給付遲延責任。
3、選擇以記名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給付者,國泰人壽將支票郵寄至各校僑生保險承辦人,由各校承辦人轉交予受益人簽收。

 
備註(僑生保險特殊情況)
1、若因特殊情況,醫療費用非僑生本人自行支付,而由校方或教師代為支付時。填寫理賠申請書時,保險金領取方式請勾選取消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並請受益人加填國泰人壽票據記載事項變更申請書
2、備妥各項申請所需文件,連同國泰人壽票據記載事項變更申請書郵寄至本公司送件。
3、審核完成後,本公司將取消禁止背書轉讓支票郵寄至各校僑生保險承辦人簽收。因理賠支票已取消禁止背書轉讓,則可由代為支付醫療費用者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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