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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基金因公派員出國或赴大陸申請及提案

項目 需備文件


及提案
依據使用經費,提出出國申請表(視同假單)
本經費為:校務基金自籌收入。
*非使用當年度執行中政府計畫經費使用,
ex.科技部計畫結餘款、碩專班經費等。*

=若不清楚經費來源歸屬請電洽主計室=
出國申請表(視同假單)
(下載連結)
出國申請單經核可後,請影送或e-mail核章後申請單及其附件至國際處(oia@mail.ncyu.edu.tw)彙整,並依期限前提案至每年3、6、9、12月審查會議決議。 1.提案單 (下載連結)
2.核章出國申請表(附件)
3.相關附件(附件)

(email電子檔/紙本公文傳遞至國際處)
備註 l 若案件單純可免上簽文,例如:參加國際會議並發表論文;若出國人員眾多,例如跨系、院或涉及層面廣,請先簽奉相關單位及鈞長核可後再送申請表。
l 經費核銷需待審查決議後辦理,惠請申請人於確定行程規劃後,盡早提前申請,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l 12月為會計結算月,預計上旬召開,亦請申請人須留意是否有跨年度經費核銷的疑慮。

若有任何疑問,請來電 (05)271-7296、271-7298或來信洽詢oia@mail.ncyu.edu.tw
點閱 點閱:78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04-23 17:49 發布單位 發布單位: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