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每學期提供 2 名 修習輔系名額。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學期總成績排名須在全班 前 30% 以內;
二、操行成績達 85 分以上。
符合資格者,得於教務處公告之申請期間提出申請(約於每年 5 月及 12 月 辦理)。
另有關修業規定,因不同學年度取得輔系修習資格之學生,其應修習課程略有差異,請依 取得輔系資格當學年度之相關規定 修習課程。
本系每學期提供 2 名 修習輔系名額。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學期總成績排名須在全班 前 30% 以內;
二、操行成績達 85 分以上。
符合資格者,得於教務處公告之申請期間提出申請(約於每年 5 月及 12 月 辦理)。
另有關修業規定,因不同學年度取得輔系修習資格之學生,其應修習課程略有差異,請依 取得輔系資格當學年度之相關規定 修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