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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同學如何取得「食品技師」資格?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應考資格如下: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 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下列各領域相關課程,每領域至少一學科,每一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至少七學科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食品加工學(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化學、食品分析(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微生物學(含實驗或實習),有證明文件者:

    1. 食品化學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化學、食品生物化學、生物化學、食品添加物。
    2. 食品分析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分析(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儀器分析。
    3. 食品微生物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微生物學(含實驗或實習)、食品生物技術、發酵學、應用微生物學。
    4. 食品加工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加工學(含實驗或實習)、農產製造學、乳品加工學、肉品加工學、水產加工學、榖類加工學、蔬果加工學、烘焙學。
    5. 食品衛生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品質管制、食品衛生與安全、食品工廠管理、食品衛生法規、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6. 食品工程領域相關課程:包括食品冷凍學、食品工程學、食品乾燥學、食品脫水學、食品機械、生物統計、食品單元操作。
    7. 食品營養:包括營養化學、營養學、食物學原理、營養生化學。

 應考科用:

    1. 食品化學
    2. 食品分析
    3. 食品微生物
    4. 食品加工
    5. 食品法規
    6. 工廠管理

 

(以上資料以考選部公告為準。)

點閱 點閱:117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09-10-28 10:38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09-10-28 10:38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食品科學系暨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