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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研習準則

教學助理培訓機制分為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兩種:
(1)基礎訓練:
A.教發中心:
每學期初辦理4小時的期初訓練:內容涵蓋教學助理角色扮演與教學技巧,及電算中心相關軟體教學及上機操作。

(2)專業訓練(由各學院自行辦理):
每學期初由各學院或各系(所)及中心擬定8~12小時教學助理訓練計劃,培訓內容自行訂定,可包涵帶領討論技巧、教材閱讀與寫作、實驗技巧專熟、專業解題能力、論文寫作訓練...等,其經費由本校教學教卓越計畫A1-5補助,各學院或系所於辦理後繳交辦理成果資料及相關經費核銷單據即可。

 

點閱 點閱:157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14-05-20 16:43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14-05-20 16:43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教學發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