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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全學期校外實習雜費退費申請表 ( 114.11版 )

國立嘉義大學學士班學生全學期校外實習雜費退費申請流程

一、 申請期間:

每學期自第16週起開始,至當學期結束(上學期:131日前、下學期:731日前)截止。

二、 退費申請流程:

(一)    校訂選修「專業校外實習」課程(開課單位: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

學生填妥申請表1並附上檢附文件(1.繳費證明單2.選課清單3.存摺影本)

學系核章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教務處綜合行政組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總務處出納組。

(二)    學系專業校外實習課程(開課單位:各學系、學位學程)

學生填妥申請表2並附上檢附文件(1.繳費證明單2.選課清單3.存摺影本)

學系核章,彙整造冊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教務處綜合行政組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總務處出納組。

三、 各檢核單位任務:

(一)    學系辦公室檢核實習情形。(若為修讀系所-專業實習課程者,由系辦將同一學期之申請書收齊後造冊一併送至教務處。)

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檢核當學期選課確認單、全學期校訂選修專業校外實習學生修課名單。

(二)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民雄教務覆核當學期選課確認單,確認該生本學期是否無修習實習以外之校內課程。

(三)    教務處綜合行政組依其繳費單確認可退費金額

(四)    學務處生輔組確認就貸生貸款金額是否入庫。

(五)    總務處出納組依實際繳納或貸款雜費金額辦理退費,並將核章後申請表影本送教務處綜合行政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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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10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5-11-26 11:18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11-26 11:15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綜合行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