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修正係配合「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擴充適用對象,由現行之公私立技專校院調整為公私立大專校院。名稱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實施要點」,並自111年11月9日起施行。
二、 補助項目有二:(細節請參閱附件)
(一)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本專班得由二所以上學校共同辦理,應明定主辦與夥伴學校之課程及實作規劃。
(二)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1.採一年期方式辦理。2.實施對象:(1)計畫主持人:學校現任之專任教師或專案教師。(2)學生:學校在籍之學生至少三名(不包括在職專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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