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大專院校實習學生團體意外險共同供應契約,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公司得標,契約期間為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聯絡人:李先生,電話:02-2507-5335
★保險金額:
1.傷害保險(失能或死亡):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200萬元。(失能部分按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辦理,詳保單條款)
2.傷害醫療(含門診實支實付及傷害住院病房給付每日新臺幣1000元):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5萬元。
★保險期間及保費:
1.保險期間:一年期、十一個月、十個月、九個月、八個月、七個月、六個月、五個月、四個月、三個月、二個月、一個月、一日。
2.保費:不分實習生個人職業類別,以一年期(每人新台幣452元)為保費計算標的,惟未滿一年期者,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年繳短期費率表(如下表)換算投保保費:
期 間 |
按全年保險費百分比(%) |
換算保費(元) |
一日 |
5% |
22.6 |
一日以上至一個月者 |
15% |
67.8 |
一個月以上至二個月者 |
25% |
113 |
二個月以上至三個月者 |
35% |
158.2 |
三個月以上至四個月者 |
45% |
203.4 |
四個月以上至五個月者 |
55% |
248.6 |
五個月以上至六個月者 |
65% |
293.8 |
六個月以上至七個月者 |
75% |
339 |
七個月以上至八個月者 |
80% |
361.6 |
八個月以上至九個月者 |
85% |
384.2 |
九個月以上至十個月者 |
90% |
406.8 |
十個月以上至十一個月者 |
95% |
429.4 |
十一個月以上至十二個月者 |
100% |
4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