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1年3月30日
聯絡人:鄭乃嘉專案組員
蔡任貴組長
聯絡電話:2717030
主旨: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度原住民族音樂產業人才培育計畫」資訊,請轉知所屬系所。
說明:
一、 補助類別-學分(位)學程:指大學校院系所辦理以原住民學生為主之流行音樂相關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以在校學生為限,且選填學生具原住民身分者至少須達60%)
二、 經費補助:補助額度不得逾計畫總經費80%,且以新臺幣300萬元為上限。
三、 徵件期程:至111年4月11日止。
四、 申請補助之學程,需先完備校內課程審議程序,尚未取得核定者,應檢附切結書。請有意申請教師(單位)於申請前完備校內相關程序(如申請書用印),並於期限前將申請計畫書等相關文件送達原住民族委員會。
五、 檢附原住民委員會函文(附件1)、計劃書內容及附件(附件2)各1份。
此致
師範學院、人文藝術學院、管理學院、台灣原住民族教育及產業發展中心
教務處(綜合行政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