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系的「學生修習外系園藝相關課程學分認定要點」和「學生修習景觀學系課程學分認定要點」裡的課程名稱相同,才能被承認為系內專業選修,只要有一個字不同,就不被承認。
二、上述兩個法規裡的課程,選修學分數合併計算,最多只承認13學分。
三、若確定修完上述兩個法規課程13學分,提出抵免請至-教務處-各項表單下載「
| 學生選修跨學制或外系(所)課程採計本系(所)畢業學分申請表 」 |
四、範例
範例1.「林產品市場調查」課程並未在上述兩個法規內,因此只能屬於15學分外系選修學分(自由選修),而不被認定為系內專業選修。
範例2.「林產學」課程有在上述這兩個法規內,因此只要提出申請即可承認為系內專業選修學分「
| 學生選修跨學制或外系(所)課程採計本系(所)畢業學分申請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