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
聯絡單位:註冊與課務組
聯絡電話:2717020-2
民雄教務組
2068609
新民校區教務
2732951
主旨:核定修正「國立嘉義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師生。
說明:
一、旨揭修正案業經教育部112年12月29日臺教高(二)字第1120127543號同意備查。
二、本次修正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本校碩士及博士學位候選人之學位考試, 以口試行之,必要時亦得舉行筆試,並應依後列規定辦理:口試以公開舉行為原則,須於事前公布口試時間、地點及論文題目,且除雙聯學制學生外,應於校內進行學位考試,特殊情形需以視訊方式進行者,須經系所主管及院長同意後始得辦理,系所並應全程錄影存檔存查。
三、相關規定公告於本校教務處網頁/教務規章/法規彙編
(https://website.ncyu.edu.tw/academic/Subject?nodeId=1050 )。
四、檢附國立嘉義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改採視訊方式辦理申請單。
此致
各學系
教務處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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