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跨部及跨學制所修習之學分總數,不得超過該學期所修習總學分數的三分之一或一門課(預研生與甄試錄取研究生跨研究所修課例外);惟修習「學研課程」者,得不受三分之一限制,「學研課程」修課對象為大三、大四及研究所學生,每學期不得超過2門,至多6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