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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經費補助申請案

一、為加強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內學生跨校學習,提升學生研究能力與學術風氣,獎勵教師提供實驗室及指導學生研究工作,有關該大學系統115年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案即日起至11539(星期一)止受理申請

二、適用對象:該大學系統成員學校(國立中興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東華大學、臺北市立大學、國立宜蘭大學)之專任及專案教師與學生。

三、實驗室學習研究期間:二至六個月。利用暑假期間或課餘時間,實質至本系統內各校從事學習研究

四、交換獎勵:提供實驗室及指導教師每人業務費至多新臺幣三萬元整;至他校學習之學生每人獎學金至多新臺幣一萬元整。

五、申請程序如下:

(申請人應檢具申請書(如附件一)、本校學習計畫書(如附件二)及歷年成績單,經所屬學校、受訪學校及受訪教師同意及受訪學校研究發展處承辦人簽章,並向本校研發處工作圈窗口提出申請,經本校審查後推薦至該大學系統研發處工作圈會議審議。

(請指導教授填寫交換推薦學生名冊(如附件三),如有推薦兩位(含)以上學生,請一併填寫推薦序位以利後續審查。

六、學生應於學習研究結束後二個月內,將研究成果報告(如附件四,供參)送交本校研發工作圈窗口,提交該大學系統委員會備查。

檢附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要點(如附件五)供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點閱 點閱:20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1-29 11:11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1-29 11:11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農場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