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哪些人可以申請抵免學分?
A1:轉系生、轉學生、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之新生(曾在其他大學修讀一學期以上者)均得申請。
Q2:什麼時候可申請抵免學分?是否可分次申請?
A2:抵免學分之申請,應於入學當年第一學期加退選截止前一次辦理完成。如有科目於抵免時尚未開設,致未能於期限內一次辦妥抵免,得准予補申請,以一次為限。
Q3:如何辦理抵免學分?
A3:申請人可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表或至教務處領表填寫,先送各該系(所)及相關單位審核後,再送交教務處複核。
Q4:科目名稱及內容相同,而學分不同者,是否可以申請抵免?
A4:科目名稱相同之課程若多的學分數可以抵少的學分數,而少的學分數不能抵多的學分數。
Q5:學士班轉學生如係五專畢業,可否辦理抵免學分?
A5:五專畢業生以四、五年級修習及格之科目才可辦理抵免學分;如係於五專四、五年級時重補修前三年科目則不得抵免。
Q6:已修習體育一學年以上成績及格者,可否辦理抵免學分?
A6:學士班轉學生轉學前體育已修習一學年以上成績及格者,轉入二(三)年級限抵免第一(二)學年;轉入年級起之體育,不得抵免。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之學士班新生已修習及格之體育不得抵免。
Q7:必修科目停開或更改名稱及學分時,需補修或重修者,如何辦理?
A7:校訂科目表所列必修科目,因科目表修訂而停開或改為選修或更改名稱及學分時,需補修或重修者,請依所屬學系訂定之代替科目抵修之,其畢業總學分數不得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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