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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借用登記

電腦教室借用登記

◎借用須知:
 1.請於借用前一星期,完成借用登記。
 2.借用人須為本校教師,借用目的須為上課教學使用。
 3.以下時段禁止借用:『已排定上課時段』、『開放學生使用保留時段』、『遠距視訊使用時段』、『例行維護保養時段』、『電算中心教育訓練時段』。
     
◎登記方式:
 請先至本組網站查詢『電腦教室課表』,確定可用時段後,再前來諮詢櫃檯填寫『電腦教室借用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