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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示,自113年9月1日起,逾10萬元至15萬元之採購案件,應至政府電子採購網彙送決標資料,請各單位配合辦理。

點閱 點閱:11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09-11 14:31 發布單位 發布單位:事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