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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師範學院特殊教育學系師資培育生甄選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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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嘉義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師資培育生甄選要點 懶人包

📘 甄選目的

  • 為明確規範特殊教育學系甄選師資培育生之作業程序,確保甄選公平、透明,培育優質特殊教育師資。
👩‍🏫 甄選對象
  • 本系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與教育部核定名額同年度入學者)
  • 碩士班提前入學者
📈 甄選方式

  • 初審:資格審查(不符資格者不得參加複審)
  • 複審:學士班:依第一學期正式課程(學業成績)與非正式課程(課外活動)表現審核;碩士班:依必修課與補修課成績審核。
  • 決審:依總分高低擇優錄取,未達標準者得不足額錄取
  • 公告:錄取名單於系網頁公布

🚫 不得參加或取消資格情況
  • 大學部第一學期操行成績未達 80 分
  • 經系務會議決議不適合修習教育學程者
📝 報到規定
  • 正取生須於公告期間完成報到
  • 備取生依序遞補,逾期視同放棄
📚 修習規定
  • 錄取者依教育部備查課程修習
  • 各項修課、抵免、成績與學分規定依校內相關辦法辦理
  • 碩士生可申請放棄資格(需家長同意者限學士生)
  • 僑生、港澳生、外國生修畢課程後可依規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 淘汰與遞補機制
  • 依「師資培育生學習輔導與淘汰要點」辦理
  • 缺額依備取順序遞補,限當學年度內完成
  • 轉系或轉學者名額不移轉
📜 其他規定
  • 未盡事宜依《師資培育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 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點閱 點閱:4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04 14:19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3-04 13:53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特殊教育學系暨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