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到主要內容
:::

加註次專長(情緒與行為需求專長、認知與學習需求專長)

  1. 項目:小教雙語、各師資類科次專長、小教加註專長、中教加科專長修習 課程申請:
  2. 收件時間:期末月第1週至期末週(18)截止,例如第1學期收件期間為1 月第1週至期末第18週收件截止。
  3. 申請順序:
第一步(修課前):確認具備資格,先提交「修習申請表」送特教系及師培中心審核。
第二步(修課中):專心修畢學分並確保成績合格。
第三步(申請期):隨時留意官網公告,在「首張教師證/加科加註」期間啟動申請。
第四步(遞件時): 
實習輔導組:繳交「證書登記表」。 
教育課程組:繳交「課程認定表 + 成績單 + 學分表」。
     4.公告:原則收件完次週於中心網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