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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註次專長(情緒與行為需求專長、認知與學習需求專長)

  1. 項目:小教雙語、各師資類科次專長、小教加註專長、中教加科專長修習 課程申請:
  2. 收件時間:期末月第1週至期末週(18)截止,例如第1學期收件期間為1 月第1週至期末第18週收件截止。
  3. 申請流程:①開課單位核章(雙語:師培中心;加註/加科:培育系所)②送回師培中心審核(審查完成副本另送開課單位及所屬系所)。
  4. 公告:原則收件完次週於中心網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