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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

1. 申請資格:
(1) 就讀本校碩/博士班之僑港澳生。
(2)碩/博班一年級下學期(含)以上學生:上一學期學業成績80分(含) 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 
(3) 不包括已獲政府相關計畫補助者。
2.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27()止。
3. 檢附文件:
碩博班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1) 獎學金申請表(如附件)。
(2)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含班上排名百分比)。
(3) 居留證、學生證影本。
(4)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
所送文件,審查完畢後,不另發還。
4. 請一併檢附完整審查資料,資料不齊者,不予收件。
5. 如有相關疑問,可連絡國際處張先生 05-2717296。

申請表
作業要點

點閱 點閱:345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5-02-14 15:22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02-14 15:22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