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立嘉義大學交換學生審查要點」,國立嘉義大學學生赴姊妹校交換學生計畫流程表(校內申請階段)如下:
1. 國際事務處依各交換學校申請入學條件及時間進行公告
2. 申請人備下列申請文件,向各系所提出申請:
(1) 本校交換學生申請表
(2) 在校英文成績單乙份
(3) 兩封教師之推薦函
(4) 中英文自傳及讀書計畫各乙份
(5) 家長同意書乙份
(6) 語文能力證明書,如托福成績及語文能力證明等
(7)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3. 各系所進行初審,並於初審完成後,將推薦名單送至國際事務處彙整。
4. 召集本校「交換學生審查小組」,進行複審
5. 公佈結果
6. 學校向交換學校推薦
7. 交換學生繳交欲前往的交換學校之交換學生申請表至國際事務處,統一由本單位向交換學校送出學生申請資料
1. 進入本校國際事務處網站,了解各姊妹校狀況。
2. 進行語言能力的加強,並完成預定申請姊妹校所需語言能力證明之相關測驗。
3. 大學部:請教系上教師選讀課程之方向建議。
研究生:請教系上教師,與欲申請學校之實驗室進行合作或溝通。
4. 與嘉大國際事務處保持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