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
聯絡人:徐亦萱專案組員
聯絡電話:271-7031
主旨:檢送內政部修正「一百十三年至一百十五年內政部辦理大專院校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補(捐)助要點」並辦理114年度徵件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補助計畫114年度申請期間為114年1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本案申請以以內政部「一百十三年至一百十五年內政部辦理大專院校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補(捐)助要點」為依據,本案補助內容摘要如下:
(一) 本次補助徵件旨為鼓勵學校辦理都市更新相關專業學程,培養都市更新專業人才,充實都市更新所需職能。
(二) 學校應自核定日起二學年內依補助要點完成課程開設及配套規劃,開課學程之系所由學校訂之,授課對象以設有正式學籍(包括研究所、大學部等)之學生為原則。
(三) 補助期間:自核定日起二學年,補助額度每學程以新臺幣150萬元為上限。
三、本案每校申請一案為限,為整合校內資源,請有意申請之單位,於114年1月20日(星期一)前先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告知本處承辦人徐亦萱小姐( 2 7 1 -7031,gaa@mail.ncyu.edu.tw),俾利本處先行彙整協調以辦理後續計畫申請事宜。待確定本校研提計畫單位後再請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依限提送申請。
四、檢送來文、一百十三年至一百十五年內政部辦理大專院校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補(捐)助要點(如附件)。
此 致
本校農學院景觀學系
教務處綜合行政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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