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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簡介


秘書室置主任秘書一人,主持秘書業務,由校長聘請副教授以上人員兼任或由職員擔任之,並置職員若干人。

秘書室承校長之督導,辦理秘書、監印、議事、法制、校務研究考(稽)核、公共關係、校友服務及其他綜合業務。

設綜合業務、公共關係及校友服務三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