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視覺藝術學系「許睿恩紀念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宗旨:為紀念許睿恩同學勤奮好學之精神,並鼓勵品行優良、身心障礙或家境清寒,且努力向學之同學,特設立「許睿恩紀念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本系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及碩士班學生,且符合下列全部條件始可提出申請:
1、上學年操行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
2、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3、領有衛福部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或教育部之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或家境清寒者。
4、未享公費待遇者優先。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如附檔)。
2、上學年度在學成績單(需有班上排名)。
3、擇一提出以下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1至5級、村里長或導師出具清寒證明。
四、名額及金額:每學期大學部、研究所各一名學生為原則,每名新臺幣壹萬元整。
五、申請時間:每學期第4週(含)之前。逾期不受理。
六、申請方式:請在申請時間內將申請文件紙本交給系辦公室。
七、本獎學金由本系系務會議討論審查後,依身心障礙、家境清寒情形及學業成績審核。
八、承辦人及聯絡電話:05-2068565
備註:預計每學年度頒發獎學金肆萬元,獎學金計畫共提供五個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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