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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期稿約

國立嘉義大學「視覺藝術論壇」第十九期稿約
一.  本刊園地公開,歡迎國內外學者、校內外專兼任教師、學生來稿,稿件內容限未曾在其他刊物發表過之有關視覺藝術或設計的學術性論文(包含藝術創作、視覺設計、藝術教育、藝術理論)。

二.  「視覺藝術論壇」撰稿注意事項(來稿務必符合本刊之撰稿格式與規定,並於各部分資料皆完備時始得受理):

1.     單篇字數(含註釋):中英文皆可,每篇字數中文以一萬五千字以內,英文以八千字以內為原則。請附論文中英文摘要(以不超過500字為原則),並需列出5個以內的關鍵字。

2.     本文、參考書目及註釋等格式請參照本刊物提供之APA格式範例為統一格式。所有稿件一律請以本期刊所提供的範本檔案word檔進行編輯與投稿。

3.     圖表張數:20張以內為原則(含表格)、彩色圖文的解析度以300dpi為準。

4.     來稿以A4紙張列印,並附word檔,同時請附上「投稿者基本資料表」、「投稿版權聲明書」,除資料表與聲明書外,來稿之內文請勿透漏作者身分資訊,以利匿名審查

三.  第十九期「視覺藝術論壇」截稿日期為2024年8月26日(以郵戳為憑)。

四.  來稿請附上「投稿者基本資料表、論文、投稿版權聲明書」(含紙本及電子檔)請分別寄送:
紙本:嘉義縣621民雄鄉文隆村85號 國立嘉義大學人文藝術學院視覺藝術學系「視覺藝術論壇」編輯部收。
電子檔:vaf.ncyu@gmail.com,標題註明「視覺藝術論壇投稿」,稿件檔名以篇名命名。

電話:(05)206-8565;傳真:(05)2061174

五.  來稿經本編輯委員會送請校外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審稿通過後刊登。

六.  來稿如附有輔助照片、圖表,請加文字說明及註明圖片提供者。來稿採用他人圖片者,請先取得著作權擁有者之同意或授權。文章內容或圖片,若有侵害第三人著作權與相關權益等情事,概由作者自行負責。

七.  稿如經採用,於刊印校樣時一律由作者自行校對,校對超過時限者移至下一期刊登。校對時請勿作過多刪補,以免造成編輯困擾。

八.  來稿經採用後,未經本刊編輯委員會同意,不得在他處發表,並須授權由本校將論文以數位化、紙本與網路同時發行。

九.  本刊物不另外付稿酬,來稿經同意刊登後,將贈送投稿當期刊物2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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