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到主要內容
:::

休學生-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說明

國立嘉義大學「休學期間」學生團體保險相關說明

一、保費係以學期計算,內含學校補助保費,若學期中休學者,該學期學校不主動退費,保險效力可至該學期止。

二、休學期間,建議每學期於註冊期間仍要下載註冊繳費單繳交學生團體保險費,並
於規定之繳費截止日期繳清保險費用,始能享有學生團體保險權益。若有繳費相關問題請洽出納組(05)271-7248。

三、本校學生團體保險,理賠項目包含身故、殘廢、重大燒燙傷、醫療保險金之給付。相關內容,請至學校首頁/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學生團體保險查詢。

四、理賠相關問題,可電洽各校區健康中心詢問:  
       蘭潭健康中心 (05)271-7069
       新民健康中心 (05)273-2957
       民雄健康中心 (05)206-8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