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主旨: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本校停修課程申請取消紙本作業,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要點辦理。
二、網路申請停修課程之操作說明如下:
(一)欲申請停修之同學:請至校務行政系統à鍵入帳號(學號)及
(二)授課教師及導師線上審核:收到E-mail通知學生申請案
(三)停修結果查詢:請至校務行政系統à鍵入帳號(學號)及密碼
三、請授課教師及導師於申請期間密切注意個人信箱或校務系統,
四、停修課程每學期以停修一科為原則,
五、學生申請停修課程後,當學期仍應符合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定。
六、停修科目不受理退費申請,
七、課程停修前之缺曠課時數,仍計入該學期總缺曠課時數。
八、檢送課程停修操作示意圖(學生端)、課程停修操作示意圖(授
九、TAICA課程停修另依該聯盟及校內規定之停修申請程序辦理
十、其餘相關停修事項請依「國立嘉義大學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要點」
此致
各學系、圖書資訊處、語言中心、師培中心、本處通識教育中心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敬啟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