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位授予法於107年11月28日修正法規,本館配合自108學年度第一學期起,修訂實施學位論文或報告蒐集辦法並依實際執行情形進行滾動式檢討。
2.本次修訂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29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090102797號函、109年11月03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國立嘉義大學學位論文或報告蒐集辦法及110年01月12日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3.本次修訂說明如下:
(1) 修正「國立嘉義大學學位論文或報告蒐集辦法」第二﹑五﹑六條。
(2) 「國立嘉義大學學位論文(報告)授權公開情形認定書」作廢。
(3) 本校博碩士論文上傳系統聲明欄,新增訊息內容周知研究生:依據學位授予法第16條本校取得博、碩士學位者,應將其取得學位之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之相關紙本資料連同電子檔送本校圖書館保存。前項資料,本館得編目上架供眾於館內閱讀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檔。
(4) 修正3份表單名稱及內容:原「國立嘉義大學紙本學位論文(報告)延後公開陳覽申請書」更名為「國立嘉義大學學位論文或各類報告不提供/延後提供公眾閱覽申請書」、原「國立嘉義大學博碩士論文(報告)抽換變更申請書」更名為「國立嘉義大學學位論文或各類報告抽換變更申請書」、原「國立嘉義大學博碩士論文授權書」更名為「國立嘉義大學學位論文或各類報告網路公開傳輸授權書」。
4.圖書館網頁及博碩士論文系統相關資料同步修正,敬請多加利用。
5.如有疑義,請逕洽各校區承辦人:
蘭潭校區:王映丹/電話:2717238/
E-mail:theses1@mail.ncyu.edu.tw
民雄校區:李姿青/電話:2263411#1630
E-mail:theses2@mail.ncyu.edu.tw
新民校區:王雅貞/電話:2732972
E-mail:theses3@mail.ncy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