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3年9月30日
聯絡人:買勁瑋專案組員
聯絡電話:271-7021~2
主旨:有關本校113學年度課程,如遇颱風來襲時停止上課相關事宜,詳如說明,敬請轉知貴屬師生週知。
說明:
一、依本校遇天然災害停止上課處理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本校若遇天然災害包括颱風、水災、地震、土石流及其他災害等,停課標準以上課校區所屬縣市政府之宣布為依據。惟當嘉義縣、市政府不同調時,基於學生跨校區修課安全性之考量,上述任一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課,則本校所有校區均停止上課。
二、同前項要點第三點規定,本校日間部全天或下午停止上課時,進修學制各班比照辦理。
此致
各學系
教務處 敬啟
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