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莊捷涵
聯絡電話:05-2717192
主旨:有關本校學生事務處專案輔導員職缺校內甄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校進用契僱人員及專案工作人員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校同仁若有符合表內資格條件且具遷調意願者,請填具「國立嘉義大學契僱人員及專案工作人員校內遷調申請表」並經單位主管核章。
三、相關書表請至本室網頁/表單下載/類別:專案人員/契僱人員及專案工作人員甄補相關書表項下下載,並請於本(113)年8月13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併同相關佐證資料親送人事室洽承辦人員確認,逾期視同放棄;另請於申請表中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專案輔導員」,並檢附下列佐證資料,依序排列用長尾夾於左上方【第(二)至(四)項以與現職最近5年為限】。
(一) 最高畢業學歷
(二)最近五年考評通知書
(三)獎懲令(108年7月起)
(四)訓練進修
(五)外語能力等相關證件影本。
此致
全體同仁
人事室 敬上
單位 |
學生事務處 |
職稱 |
專案輔導員 |
名額 |
1 |
資格條件 |
一、以下陞遷具先後順序,並應依序辦理: (一)現職專案輔導員、契僱(專案)組員、契僱(專案)技士、契僱(專案)護理師,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得依業務相互遷調。 (二)現職契僱(專案)辦事員、契僱(專案)技佐,具碩士以上學歷、或大學學歷並在本校任職滿二年以上,最近二年年終考評列壹等,工作績優,並有具體佐證資料者。 二、取得教育部核發之校安培訓證照者優先錄取,無證照者俟教育部113年辦理校安證照培訓時,須報名參訓並應於該參訓梯次取得證照,未能取得證照將終止契僱關係。 三、面試時舉行校安系統線上測試。 (面試50%、資歷20%、校安通報線上測驗30%)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二、須配合輪值24小時校安值勤及學生突發事件處理。 三、辦理學生事務相關工作、院系學生意外及突發事件處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