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於申請當年度七月底前推算起兩年內獲國內博士或碩士學位者,撰寫論文主題屬學校行政領域,不拘系所,均可申請。
二、申請時間:每年自9月1日至10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 :
(一)申請人須繳交下列相關資料:
1. 申請表(請於本會網站www.sara.org.tw 下載,需附指導教授簽名)。
2. 論文乙式三份(需附論文口試委員簽名單)。
3. 個人學經歷資料乙份。
4. 大學校院教授或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推薦信乙封。
5. 附回郵及大型立體信封(寄還所送資料)。 上述資料不全或不符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文件請掛號郵寄至「中華民國學校行政研究學會」11075 台北市 信義區松德路一二七號九樓,
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學校行政學會優 秀博碩士論文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