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函轉農委會公告修正「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陸域野生動物種類」第4點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
二、「海蟾蜍」為世界百大入侵種,目前已於南投草屯及周邊區域發現野外族群,已飼養或繁殖之所有人或占有人,應於111年6月14日前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備查。非基於教育或學術研究目的,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再行繁殖。
三、如發現入侵族群,請通報縣市政府農業相關局處或農委會林務局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