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主旨:本(113-2)學期應屆畢業生曾獲准修讀跨領域學分學程
說明:
一、 成績審核報告單由學程先行初審後連同「
二、 學分學程證明書於學生辦妥離校手續後,併同畢業證書核發。
三、 「(跨領域、專業)學程成績審核報告單」及「
https://website.ncyu.edu.tw/
四、 學分學程相關資訊如下: https://web085004.adm.ncyu.
此致
各學系、學位學程(請轉知各畢業班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