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社團評鑑實施要點」第9條規定,各等第獎勵如下:
- 特優社團:獎勵活動補助費8,000至15,000元;社長嘉獎2次及幹部5位各嘉獎1次。
- 優等社團:獎勵活動補助費5,000至8,000元;社長及幹部3位各嘉獎1次。
- 甲等社團:獎勵活動補助費3,000至5,000元;社長嘉獎1次。
請各獲獎等第社團於6/5(五)中午12時前,將「獎勵建議表」(如附檔)繳交至各校區承辦人。
另,活動補助費補助期間自115年6月1日起至116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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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校「社團評鑑實施要點」第9條規定,各等第獎勵如下:
請各獲獎等第社團於6/5(五)中午12時前,將「獎勵建議表」(如附檔)繳交至各校區承辦人。
另,活動補助費補助期間自115年6月1日起至116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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