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及社團有售票活動注意事項
學生會、社團
舉辦校內電影欣賞、演唱會、舞會等活動,有售票者 (索票或沒花錢買票者不算入),須於活動前向嘉義縣稅務局民雄分局 (建國路二段263號,演藝中心旁,電話:2260505#221 盧小姐) 登記報備。
1. 攜帶 ”票” 樣/模,讓承辦人檢視。
票根上應有日期、時間、場次、地點、名稱、票價。
2. 娛樂稅申請表。(表格在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官網下載)
3. 組織章程 (指的是學生會或社團)。
4. 會章或社章
5. 學生會會長職名章、身分證或社長職名章、身分證。
6. 留下保證人的資料 (如學生會的輔導老師的資料,社團則是指導老師)。
7. 臨時公演申請書及代徵娛樂稅款保證書(同一份)。
活動後10日內申報娛樂稅。
收支明細表、賣剩的票交回嘉義縣稅務局民雄分局。
學校
由學務組出具「活動收入為該社團或該學生會之用」的證明,蓋關防大印。
一般:
娛樂稅 50張*面額150元 = 7500 x 1% = 75娛樂稅
(內含代徵娛樂稅)
營業稅 50張*面額150元 = 7500 x 5% = 375 營業稅
(不扣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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