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社團幹部證明書步驟:1.請同學自行編輯『社團幹部證明書』中擔任幹部之學年、學期及職稱。2.列印紙本並請擔任幹部期間之指導老師、社長簽名或蓋章(無指導老師簽章證明者恕不受理)並蓋上社章。3.紙本完成核章後送至民雄學生事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