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
聯絡人:李佳紋助理、蔡任貴組長
聯絡電話:05-2717027
聯絡信箱:jia2312@mail.ncyu.edu.tw
主旨:學校推出學生修讀全英語授課課程(EMI)獎勵金,請協助宣傳讓符合資格學生申請並請鼓勵學生修讀EMI課程,請查照。
說明:
一、 為鼓勵本校學生積極修讀全英語授課課程(EMI),擴展學習廣度,提升個人專業能力競爭力。
二、 全英語授課課程(EMI)係指學生修讀可於本校校務行政系統-全校課程查詢-英語授課課程可查詢到之課程。
三、 獎勵對象:已註冊之本校在學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不包含全英語學位學程及僑生、陸生、國際生)。
四、 獎勵須知及獎勵額度:
(一) 大學部學生於大一及大二階段,取得EMI課程學分數達6學分(含)以上,每人可獲得獎勵金4000元,以獎勵乙次為限。
(二) 大學部學生於畢業前,取得EMI課程學分數達12學分(含)以上,每人可獲得獎勵金4000元,惟已請領過本獎勵金之EMI課程不得重複申請,以獎勵乙次為限。
(三) 碩士班學生於畢業前,取得EMI課程學分數達9學分(含)以上,每人可獲得獎勵金4000元,以獎勵乙次為限。
(四) 申請獎勵之EMI課程須及格,且同課程僅獎勵乙次為限。
(五) 碩士班學制學生不得申請大學部學制時課程。
五、 受理時間及申請方式:
(一) 本(114)年度受理至114年10月31日止,每逢單月召開審查會議核發獎勵金,採先到先審制,計畫經費為逐年核定,符合資格者依申請次序依序予以核定獎勵至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
(二) 嚴禁偽造成績單,若經查證屬實將依校規處理並追回獎勵金,且不得再提出申請。
(三) 申請文件:
1 國立嘉義大學學生修讀全英語授課課程(EMI)獎勵申請表。
2 修課證明(有學校戳章的歷年成績單,並標示修讀課程)。
3 申請人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四)申請程序:備妥申請文件送至教務處雙語計畫辦公室李助理(電話2717027)。
六、 檢附宣傳海報、申請表、學生修讀全英語授課課程(EMI)獎勵試辦計畫。
此 致
各學系
教務處綜合行政組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