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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112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申請期限延長至至112年4月10日止

一、「就業學程計畫」,計畫主持人需為校內專任教師。

二、「大專青年預聘計畫」申請對象為僱用員工數達50人以上,為就業學程計畫之工作崗位訓練單位,訓練期間為僱傭關係,且提供國家重點產業中階以上技術訓練者。

三、112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概述

()訓練領域為流通業、財務金融、經營管理、數位內容與資訊、觀光與餐旅服務、醫療保健與照顧服務、人文社會與文化創意、造型與時尚設計、營建工程與機電、生態環保與生物農業科技相關產業等十大領域。

()訓練期間:11271日起至113831日止。

()訓練對象:畢業前二年之本國籍在校生,得跨系招生。但不包括碩士生、博士生。

()就業學程之訓練計畫分為

1.實務學程模式:至少需有162小時實務課程、360小時工作崗作訓練及6小時勞動法令課程,共528小時,最高補助80萬元。

2.訓練學程模式:至少需有48小時關鍵就業力課程、360小時工作崗作訓練及6小時勞動法令課程,共414小時,最高補助30萬元。。

()就業學程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1.課程時數及師資需符合計畫規定。且實務課程非屬參訓學員於學校入學時原科系開設之必選修課程。

2.計畫總經費需有20%自籌款。

3.需媒合15名以上學員適合之工作崗位訓練單位,申請時需備產學合作契約影本。

4.訓練計畫書於核定公告一個月內,需建置於資訊管理系統。需配合辦理學員畢業後就業追蹤、實地訪視及評鑑。

5.請有意申請教師依計畫書格式於410日下班前將申請文件電子檔及紙本各一份送蘭潭校區學生職涯發展中心彙辦。

6. 紙本計畫表皮請以粉紅色雲彩紙裝訂,加裝書背,書背格式如下:(以直式撰寫)112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申請計畫「○○(學程名稱)」國立嘉義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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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308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3-03-20 09:36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3-03-20 00:00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學生職涯發展中心